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 业法》,防治海洋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海洋环境质量评价技术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海水质量、海洋沉积物质量及海洋生物质量状况评价的主要内容、技术要求和方法。
本标准的附录 A 和附录 B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23 年 7 月 11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23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