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2023-10-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水利(务)厅(局):

  为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指导和规范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工作,生态环境部会同水利部、自然资源部组织制定了《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技术指南(试行)》,现予印发。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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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技术指南(试行)》(2023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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