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测井辐射安全与防护
2024-01-10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规范放射性测井的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油气田放射性测井活动应遵循的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23 年 12 月 5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24 年 2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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