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 法》等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等文件,规范破 坏生态或污染环境行为导致的农田生态系统损害鉴定评估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农田生态系统损害鉴定评估的内容、工作程序、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附录 A 和附录 B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是 GB/T43871《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生态系统》的第 1 部分。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制定。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农业生态环境及 农产品质量安全司法鉴定中心。
本标准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会同农业农村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