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城市轨道交通噪声污染,改善声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地面线和高架线的噪声排放限值及其测量方法。
本标准为首次制订。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杭州市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口年口口月口口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2口年口口月口口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