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工业噪声污染,加强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工业企业的管理,指导和规范工业企业噪声自动监测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企业噪声自动监测系统、点位布设、监测项目、数据处理与评价、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河北省邢台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20□□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