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等法律法规,防治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指导和规范 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制订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路线、制订需 求与分类、主要技术内容的确定、标准实施的效益和可行性分析,以及标准文本结构和编制说明的主 要内容等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中国化工环保协会、湖北 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河南省生态环境技术中心。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26 年 4 月 7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26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