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宁波新扬昕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片导光板项目及宁波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500万片导光板项目及宁波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宁波新扬昕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关山路5号
建设内容:企业租用宁波市元立光电有限公司位于宁波北仑大碶街道关山路5号一楼的已建厂房(建筑面积11648m2)实施“年产1500万片导光板项目及宁波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即一期项目,企业收购宁波璨宇光电有限公司导光板生产线,原宁波璨宇光电有限公司“LGP生产线技改项目”中导光板生产线停止生产。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干燥、注塑成型、切边、抛光、清洁除尘、验光、覆膜等。主要生产设备包括一期项目:JSW射出成型机19台、取出机19台、储料桶6台、干燥机21台、模温机50台、载模车2台、剪断机22台、原料输送机20台、装箱机10台、四面抛光机12台、单面抛光机10台、温控箱25台、全自动覆膜机18台、滚轮清洁机28台、平面磨床2台、摆式单面抛光机2台、大水磨床2台、光学测试设备4台、恒量恒温机6台、冷却塔2台等,具体见验收监测报告表。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
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实测风量为10667-11275m3/h,活性炭为800碘值防水型颗粒状活性炭,装填量为2吨,每季度更换一次。抛光粉尘经机边配套滤筒除尘后车间无组织排放;油品挥发异味加强车间通风。
(2)废水
项目所在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最终经岩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合理布置厂房生产布局,设备布局做到远离厂房边界布置;风机等振动设备底部设减震基础;并加强对各种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行效果等措施。
(4)固体废物
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硅胶耗材、废包装材料、废含尘滤芯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含油抹布、废金属屑、废切削液、废油桶等分类收集后委托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处置,废活性炭委托宁波北仑沃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依托厂区南侧的1间10m2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满足“六防”要求,并张贴了危废标识。职工生活垃圾等分类收集、避雨存放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公示期限:2026年2月12日-2026年3月17日(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登录https://www.ezhihuan.net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见下方附件)。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新扬昕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真民
电话:15858476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