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西周镇昌明路(昌平路至纬五路)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6-06-18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象山县西周镇昌明路(昌平路至纬五路)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象山县西周镇昌明路(昌平路至纬五路)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宁波宏儒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西周镇,南起昌平路以北的滨港小区,北至纬五路

建设内容:本工程位于象山县西周镇北部新区内,昌明路南起昌平路以北的滨港小区,途径广启路、永欣路、纬六路、规划省道及纬五路,北至纬五路附近,起终点均与现状昌明路相接,道路终点北至纬五路,道路全长1182.18米,标准横断面宽度32米。广启路西起在建广启路,东至昌明路,与昌明路形成一个十字交叉口,道路全长136.26米,标准横断面宽度24米。全线共设置1座桥梁、3座桥涵。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工程、排水工程、照明、绿化、景观、交通设施及智能交通等附属配套工程。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

施工工地沿居民侧设置连续围挡并落实场地洒水抑尘;不设置混凝土拌合站;建筑材料定点堆放,采取挡风板、遮盖等措施;临时堆场遮盖和定时洒水;规范运输车辆管理,限速行驶、密闭蓬盖。施工出入口处设置洗车池,在路基两侧设置临时排水沟,并在排水出口处设置沉沙池;加强工程管理。营运期加强绿化建设,定期清洗绿化,加强道路清扫和路面维护。

2、废水

施工人员设有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依托已建建筑的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施工泥浆水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固化泥浆运至象山县西周镇大唐电厂南侧地块堆放;桥梁桩基施工采用钢护套式围堰、栈桥工艺,完工后及时恢复河道过水断面。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沙处理后回用场地洒水抑尘。营运期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路面雨水经管道收集后就近排入路边渠道及长兴塘的五处排水口。

3、噪声

施工期间选用低噪声设备;临近居民区侧设置移动式隔声屏降噪;施工期间未接到环保投诉。营运期优化路面设计,将原SMA沥青路面调整为适配性更强的SBS沥青路面;商业用房已纳入规划但尚未实施,当地政府按规划要求统一组织后期实施;加强沿线未建的规划建筑和道路沿线交通管理。

4、固废

施工期泥浆现场蒸发固化后和弃方一起外运至象山县西周镇大唐电厂南侧地块综合利用。施工现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营运期路面垃圾及杂物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扫、清运。

5、生态环境

施工期间严格限定人员、机械作业范围,不破坏非施工区植被;工程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除施工板房暂不拆除,其余临时占地均恢复植被。堆场四周设置排水沟、沉淀池;河道上下游两侧设置临时围堰;采取水土保持措施。营运期强化道路沿线的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的监督工作,定期清理道路沿线的固体废弃物。

公示期限:2026年6月18日~2026年7月16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s:/www.ezhihuan.net查询该项目验收登记。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宁波宏儒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巍

电话:13968366036


宁波宏儒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8日

附件
  • 象山县西周镇昌明路(昌平路至纬五路)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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