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卸灰系统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6-07-13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象山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卸灰系统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象山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卸灰系统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象山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西周镇工业园

建设内容:本项目在现有厂址对卸灰系统进行技改,新增1500t/h移动式螺旋卸船机和1350t/h移动式螺旋卸船机以及配套设备,取代现有的1150t/h螺旋卸船机;新增1个矿粉库,取代现有的1个码头矿粉仓;并在各产尘点新设13套脉冲式收尘器等。本次技改完成后,企业全厂硅酸盐水泥生产产能仍维持年产440万吨不变。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

1#螺旋卸船机卸船废气排放口1DA133)、1#螺旋卸船机卸船废气排放口2DA134)、2#螺旋卸船机卸船废气排放口1DA135)、2#螺旋卸船机卸船废气排放口2DA136)、1#斜槽输送废气排放口(DA128)、2#斜槽输送废气排放口(DA129)、新设矿粉库顶部输送废气排放口(DA130)、新设矿粉库底部1#装车废气排放口(DA131)、新设矿粉库底部2#装车废气排放口(DA132/G1装卸、输送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监测孔按规范进行设置;为确保密闭廊道内产尘点维持微负压收集状态,1#~4#输送廊道废气经收尘器处理后于廊道内排放,依托全封闭构筑物的围闭阻隔与自然沉降作用削减粉尘外排。

2、噪声

企业已采取了以下防噪措施:做好设备维护和检修,避免因设备故障引起的非正常高噪声;做好设备固定和减震,控制噪声源强。

3、固废

本项目依托现有已建厂区设有的一般工业固废专门室内堆场和一间56.3m2危险废物暂存库进行定点收集、暂存。废滤袋等一般工业固废按规范收集暂存后由浙江红葫芦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回收,沾油手套、抹布,废矿物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后委托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宁波海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公示期限2026713日至202681425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查询该项目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意见。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象山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宇斌

电话:13967812926


附件
  • 象山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卸灰系统技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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