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慈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慈溪乡村振兴(桥头)建设一期项目基础设施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慈溪市慈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慈溪乡村振兴(桥头)建设一期项目基础设施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慈溪乡村振兴(桥头)建设一期项目基础设施工程
建设单位:慈溪市慈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本次拟建公路南起桥头镇新村路(川浪实业有限公司),北至周塘路,全长0.642公里。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为3000万元,实施慈溪乡村振兴(桥头)建设一期项目基础设施工程。
主要环保措施:
一、生态环境治理措施:
(一)声环境
施工期:1、已选用低噪声、先进的设备进行施工,并对施工机械进行维修保养。
2、已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且设置了固定式硬质围栏。
3、严格按照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控制。
4、施工时优化了布局,且夜间不作业。
营运期: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路面已采用低噪声的改性沥青路面和绿化降噪;道路的警示标志较完善,避免和减少不必要的刹车、起动次数,降低由此引起的声级增量;已加强道路保养维修,降低路面欠佳导致的声级增量,保持路面桥面清洁;已加强交通管理,严格控制车况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上路,降低由于严重超载及车况不佳导致的声级增量;其余降噪措施也均得到落实。
(二)水环境
施工期:
1、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附近的厕所。
2、施工现场已设置简易截水沟、隔油沉淀池,施工产生的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车辆及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
3、建筑材料堆放远离河道,并加帆布覆盖。
4、施工完成后已对现场进行了清理,不出现遗留物污染水源。
运营期:
1、已加强交通管制,严禁各种泄漏、散装超载的车辆上路行驶,防止散失货物造成水体污染。
2、路边已设置防撞护栏。
(三)大气环境
1、施工时已选用较新较先进的设备,并进行了定期保养。
2、已按照《2020 年度宁波市建筑工程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落实了八项规定。
3、施工时已设置固定式围挡和喷淋设施,临时场地定期洒水抑尘
4、车辆运输已规划合理路线,并出入前均定期冲洒、降尘,并及时清扫。
5、材料堆放时已加盖篷布。
6、本项目未设置沥青拌合站,沥青料等均外购。
营运期:
1、已加强绿化建设。
2、已设专人定期清洗城市道路绿化带,保持城市道路绿化带清洁。
3、已设专人对道路清扫。
(四)固废
施工期:
1、生活垃圾已定点设置回收点,并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2、所有废弃土石方均运至指定的余方综合利用场地,为慈溪市桥头镇上林废弃矿山。
3、施工现场不进行设备维修。
营运期:道路沿线洒落的固体废物由环卫人员定时清扫。
(五)生态环境
①陆生植被保护措施
(1)临时占地生态恢复措施
临时占地如材料堆置场地、沉淀池等,在施工结束后已复植,恢复其原有的使用功能。
(2)道路施工对植被及珍稀保护植物的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施工临时占地范围,不随意扩大占地范围。酒水降尘,减少扬尘对植被叶片的堵塞情况,降低粉尘对植被的影响。
(3)对植物多样性的影响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了施工范围,临时占地并不设置于农田范围内,减少施工期植物损失,尽可能降低施工期对植被的影响。
根据资料收集和现场调查,工程沿线不涉及重点保护植物与古树名木,因此工程建设不会对其产生影响。
(4)对土地利用的影响
在施工过程中,已明确施工范围和行动路线,不得随意扩大施工活动区域,从而避免对周围衣田的破坏。
②水生生物保护措施
(1)工程施工尽量选在枯水期进行,减少对水生生物环境的直接影响。
(2)合理组织施工程序和施工机械,严格按照了道路施工规范进行排水设计和施工,已施工人员作必要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已做好生态环境恢复工作
(3)在箱涵施工过程中,已加强施工管理,要求了文明施工,不存在施工人员捕捞鱼类情况。
③凡因公路施工破坏植被而裸露的土地已恢复植被。
④已对公路沿线边坡进行植草防护
⑤已加强公路沿线控制带、中央分隔带、建筑退界范围内的绿化建设,做好绿化植被的管护,既起到了吸尘降噪的作用又美化了环境。
⑥工程已按照水土保持方案中的要求落实。
⑦已设置道路两侧的绿化景观,以增加生态环境的优美。
公示期限:2026年8月10日~2026年9月4日(20个工作日)公众可登录https://www.ezhihuan.net/plat/list_publicity_release 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慈溪市慈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主任 电话:15058227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