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万吨/年TPE黑色母粒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万吨/年TPE黑色母粒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宁波长鸿高科5万吨/年TPE黑色母粒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单位: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峙化工区长鸿现有厂区内
项目概况:在长鸿现有厂区内新建1套5万吨/年炭黑装置和1条TPE黑色母粒生产线及配套公辅和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年产5万吨/年炭黑产品(其中2.5万吨/年外售,2.5万吨/年自用于下游TPE黑色母粒的生产)和5万吨/年TPE黑色母粒。
本项目于2025年3月开工建设,2025年6月竣工, 2025年7月调试运行至今保持稳定运行状态;已开展项目竣工调试起止日期的公示。从项目立项至调试运行期间,未发生污染投诉、违法和处罚情况。
主要环保措施:
(一)废气
1、主袋滤器分离尾气、排气袋滤器分离尾气、原料储罐呼吸废气经1套TO直燃炉焚烧处理后,再经“余热回收+SCR脱硝+余热回收+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湿式电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65m排气筒排放;
2、螺杆挤出废气、污水站废气送至现有(SBS项目)RTO焚烧炉处理后通过1根35m排气筒排放;
3、收集袋滤器排放气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包装粉尘一并通过1根50m排气筒排放;
4、TPE黑色母粒投料粉尘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5m排气筒排放;
5、石灰石料仓粉尘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
6、本项目新增危废依托现有危废仓库暂存,危废仓库废气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
(二)废水
本项目循环冷却更新排水经中水回用系统(超滤+反渗透,处理规模20t/h)处理后55%回用,剩余45%浓水和脱盐水站废水直接纳管;脱硫废水经新建废水预处理设施(调节+中和+二级混凝反应,处理规模5t/h)处理和初期雨水、设备地面冲洗废水一并通过厂区污水处理站(调节+电化学+电催化+水解酸化+好氧,处理能力5t/h)处理后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修改单表1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同时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后纳管进入宁波青峙工业污水处理厂经其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海。生活污水依托宁波科元精化股份有限公司污水站处理。
(三)噪声
本工程的噪声主要来自机泵、工艺炉、风机、造粒机、发电机组等。项目实际建设基本按环评阶段措施落实。主要降噪治理措施包括:对高噪声设备加装了消声器;对大型的风机等设备采取了减振措施;同时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避免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依托现有1座危废仓库,合计占地面积约50 m2,储存场所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有关规定,已做好防风、防雨、防晒,地面高于厂房的基准地面,雨水无法进入,渗漏液也无法外溢进入环境,地面与裙脚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
由于本项目尚未达到脱硝剂等的更换周期,因此装置尚未产生废脱硝剂。根据企业实际生产情况,目前废滤袋、脱盐水站废树脂、污水站污泥等委托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废矿物油委托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
公示期限:2026年2月4日~2026年3月9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s://www.ezhihuan.net/查询该项目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意见。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