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监测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2020-10-30

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贯彻落实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加强水文监测监督管理,规范监督检查行为,我部制定了《水文监测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已经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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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1:水文监测监督检查问题分类.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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