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监管职责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0-08-0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武警部队后勤部: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调整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领导指挥体制的决定》《中国人民解放军放射性污染防治条例》和《关于军队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14〕61号)等有关规定,现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以下简称武警部队)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监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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