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宁波市、湖州市、嘉兴市、绍兴市人民政府:根据《浙江省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我们编制了《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文物局2021年8月6日附件: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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