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2011-01-08

《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已经2010年12月29日国务院第13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一一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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