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004-06-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412 号

  现公布《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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