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
2019-03-20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湖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湖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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