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评定办法
2016-12-15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 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2006年4月,水利部办公厅印发了《水利部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评定办法(试行)》(办水保〔2006)63号),各地按照评定办法积极开展工作,全国建成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113个,充分发挥了园区理念引领、典型示范、科学普及、宣传教育等作用,捷升了社会公众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理念和意识,推进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
为进一歩促进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健康发晨,更好发挥其功能与作用,根据生态文明建设和水土保持改革发展对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工作的新要求,我部组织修订了《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评定办法》,现予以印发。各地要结合实际,深入推进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的创建和管理工作,促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新发展。
附件:《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评定办法》
水利部办公厅
2016年12月15日

0
158·浏览
附件
  • 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评定办法.pdf
返回列表
让环保管理更简单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易智环小程序
官方微信公众号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