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按照《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总体部署,根据《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规定,为进一步提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规划环评)质量,充分发挥规划环评优化空间开发布局、推进区域(流域)环境质量改善以及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作用,现就规划环评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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