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司关于山西芦芽山等4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的函》(护自函〔2010〕39号)收悉。根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管理规定》,山西芦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功能区调整方案通过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会议审议。现将有关评审意见函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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