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 年3月2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1994 年 3 月 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 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修正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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