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违法认定和处罚的意见
2003-11-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
在清理整顿不法排污行为保障群众健康环保行动中,一些地方环保部门反映部分排污单位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导致污染物超标排放的现象相当严重。为了查处此类违法排污行为,现就有关违反污染物处理设施管理规定的违法排污行为的认定和处罚提出以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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