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吉县苕溪1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的复函
2019-01-31

湖州市人民政府:

省政府办公厅公文处理单(编号:20180750号)转来的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州市西苕溪安吉源头和大型水库水源地保护区水环境功能区的请示》(湖政〔2018〕7号)悉。经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安吉县人民政府委托编制的《苕溪1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调整方案可行性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论证、优化,并请示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公文处理单编号:20185026),现函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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