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
2020-12-29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切实加强我市固定污染源的全闭环监管,强化源头管控和规范化管理,结合我市低效企业整治提升等工作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规范化管理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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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舟政办发〔2020〕113号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舟山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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