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切实加强我市固定污染源的全闭环监管,强化源头管控和规范化管理,结合我市低效企业整治提升等工作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规范化管理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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