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
2021-05-07

各区、县(市)生态环境分局、财政局:
为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生态环境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改善环境质量,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42 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浙环发〔2020〕15 号)等文件要求,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绍兴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绍兴市财政局
2021年5月7日

0
229·浏览
附件
  •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绍兴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返回列表
让环保管理更简单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易智环小程序
官方微信公众号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