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城市环境容貌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2021-05-31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
《河北省城市环境容貌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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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市环境容貌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1〕66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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