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来信:
1.快速道是先于房屋存在,后修建房屋的开发商应采取快速道旁边的噪音减噪措施,比如修建声屏障。2.快速道位于开发商红线地块外,有一条支路分开了快速干道与该房屋,开发商没有权利在该快速道侧安装隔音屏减少噪音。3.开发商在售房时有在售楼部角落公示快速道的不利因素,但是没有主动引导知晓该不利因素,公示了不利因素是否就代表房屋可以不符合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50118-2020》,《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了呢?后与快速道修建房屋但超出开发商房屋红线的类似问题可能是监管的盲区,该盲区没有得到完善的话可能会产生噪音扰民的民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