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保护大气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健康,完善生态环境鉴定评估技术体系,为生态环境管理与环境司法提供技术依据,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大气污染虚拟治理成本法的适用情形、工作程序和评估方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组织制定。
本标准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本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实施之前发生的生态环境损害的鉴定评估,继续参照《关于虚拟治理成本法适用情形与计算方法的说明》(环办政法函〔2017〕1488号)开展,但该损害持续至本标准实施的除外。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