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年)
2020-09-16

各设区市发改委、住建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交建局、资源生态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选址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2166号)要求,我们编制了《福建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9月16日

0
208·浏览
附件
  • 福建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年).pdf
返回列表
让环保管理更简单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易智环小程序
官方微信公众号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