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各地(州、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自治区各相关单位: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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