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发展改革委:为进一步加强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管理工作,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我委研究制订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关于印发(修订稿)的通知》(新发改法规〔2010〕1146号)同时废止。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管理办法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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