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经济信息委、公安局(分局)、市场监管局(分局);两江新区生态环境分局、经济运行局、公安分局、市场和质量管理局;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市质量检查总队;各整车生产企业;各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机构:
根据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生态环境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的《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环大气〔2018〕179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贯彻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18〕134 号),生态环境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18)及《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的要求,为加强交通污染控制,坚决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强高排放车辆管控,有效削减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依法依规依标落实相关工作,特制定《重庆市贯彻落实国家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新标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公安局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