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各区生态环境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为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本市环境影响评价“放管服”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本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沪府规〔2019〕2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要求,我局对本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作出优化调整,制定了《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1年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