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DB11/ 239—2016《车用柴油》,DB11/ 239-2016自本文件实施之日起废止。与DB11/ 239—2016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标记”中的标注方式(见4.2,2016年版的4.2);
b) 更改表1的标题为“车用柴油(ⅥB)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2,2016年版的表1);
c) 更改了“50%馏出温度”技术指标(见表1,2016年版的表1);
d) 更改了“90%馏出温度”技术指标(见表1,2016年版的表1);
e) 更改了“95%馏出温度”技术指标(见表1,2016年版的表1);
f) 更改了“多环芳烃”技术指标(见表1,2016年版的表1);
g) 更改了“密度(20 ℃)”技术指标(见表1,2016年版的表1);
h) 删除了“机械杂质”技术指标(见2016年版的表1);
i) 增加了“总污染物含量”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见表1);
j) 增加了“硫含量”的试验方法和仲裁方法(见表1);
k) 增加了“运动黏度(20 ℃)”的试验方法(见表1);
l) 增加了“十六烷指数”的试验方法(见表1);
m) 更改了BD100生物柴油应满足的技术要求(见A.1,2016年版的A.1);
n) 更改表A.1的标题为“B5 车用柴油(ⅥB)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见附录A,2016年版的表A.1);
o) 更改了“50%回收温度”技术指标(见表A.1,2016年版的表A.1);
p) 更改了“90%回收温度”技术指标(见表A.1,2016年版的表A.1);
q) 更改了“95%回收温度”技术指标(见表A.1,2016年版的表A.1);
r) 更改了“多环芳烃”技术指标(见表A.1,2016年版表的A.1);
s) 更改了“密度(20 ℃)”技术指标(见表A.1,2016年版的表A.1);
t) 删除了“酸度(以KOH计)”技术指标(见2016年版的表A.1);
u) 增加了“酸值(以KOH计)”技术指标(见表A.1);
v) 删除了“机械杂质”技术指标(见2016年版的表A.1);
w) 增加了“总污染物含量”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见表A.1);
x) 增加了“硫含量”的试验方法和仲裁方法(见表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