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分析实验室废弃物管理规范
2021-05-24

本标准按照GB/T 1.1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西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提出。
本标准由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西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西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中心实验室。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德庆曲吉、朱浙辉、赵勇、何海、杨玲、邵强、夏鹏超、次仁卓嘎、赵雯玮、邬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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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B54_T+0237-2021化学分析实验室废弃物管理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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