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实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风险管控十二项措施的通知
2021-06-22

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

  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为坚决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确保重点时段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稳定,决定从即日起严格实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风险管控“十二项措施”。有关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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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严格实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风险管控十二项措施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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