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为DB11/T 1764《用水定额》的第15部分。DB11/T 1764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 13 部分:白酒和啤酒;
——第 15 部分:整车制造;
——第 16 部分:中成药;
——第 18 部分:水泥;
——第 19 部分:乳制品;
——第 20 部分:调味品与发酵制品;
——第 22 部分:焙烤食品;
——第 28 部分:机关;
——第 30 部分:洗车;
——第 35 部分;高尔夫球场;
——第 39 部分:地铁站;
——第 40 部分:客运站;
——第 42 部分:居民生活。
本文件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和北京市水务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和北京市水务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汽车行业协会、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
限公司、北京汽车集团越野车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汽车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凌日、张丽丽、张晨航、徐华、李平元、李明宇、郑彪、蔡兴吉、刘健、杨洋、史小磊、郭秀文、李智伟、王立君、王玉琪、赵风云、白岩、夏宝山、刘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