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市自然生态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2021-04-14

各区生态环境局、局属各有关单位: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年,也是开启美丽上海建设新征程的起步之年。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扎实推进全市自然生态保护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我局制定了《2021年上海市自然生态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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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自然生态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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