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规划编制规程
2021-03-25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土地调查规划院提出。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土地调查规划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于艳华、赵佳斌、郝军、唐磊、陈改香、红格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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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DB15_T2131-2021村庄规划编制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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