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土地调查规划院提出。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土地调查规划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于艳华、赵佳斌、郝军、唐磊、陈改香、红格尔。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Copyright © 2023 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浙公网安备33020302001820号 浙ICP备18055521号-4 Designed By Wan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