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化养鸡场管理技术规范 第3 部分:粪污处理
2021-02-28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共分为四个部分:
——规模化养鸡场管理技术规范 第1部分:防疫
——规模化养鸡场管理技术规范 第2部分:消毒
——规模化养鸡场管理技术规范 第3部分:粪污处理
——规模化养鸡场管理技术规范 第4部分:生物安全
本部分为标准的第3部分。
本文件的制定,旨在规范规模化养鸡场粪污处理,避免养殖粪污污染生态环境,促进养殖粪污有效利用,保障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
本文件由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文件起草单位:沈阳农业大学、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沈阳华美食品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金玲、魏澍、杨作丰、魏园园、高志峰、张皓淳、赵培、邓文超、张雅为、孙世宇、印宝东、王海丰。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归口管理部门通讯地址: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联系电话:024-23447862;
标准起草单位通讯地址:沈阳农业大学(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120号),联系电话:024-88487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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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DB21_T3390.3-2021规模化养鸡场管理技术规范+第3部分:粪污处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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