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海豹野外种群及栖息地监测技术规程
2021-01-30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和其它知识产权。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文件起草单位:辽宁省海洋水产科学研究院、大连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服务中心。
本文件起草人:鹿志创、田甲申、李多慧、韩家波、马志强、王召会、雷利元、王震、王舒扬。
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归口管理部门通讯地址: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合楼A座),联系电话:024-23447862;电子邮箱:lnncpjg@163.com。
本文件起草单位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黑石礁街50号,联系电话:0411-84691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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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DB21_T+3365-2021斑海豹野外种群及栖息地监测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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