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实施办法(试行)
2021-12-14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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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实施办法(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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