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审批局):为加强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管理,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商务部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9] 659号 )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省商务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管理暂行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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