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防范生态环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抽查工作的通知
2021-05-10

西安、咸阳、渭南、榆林、汉中市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查工作规定》,推动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有效落实防范生态环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防范生态环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摸清全省各级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督查各地高质量落实、严要求推进有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省厅决定对部分市级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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