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DB37/T 1639《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的第16部分。DB37/T 1639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等57类重点工业产品;
——第2部分:纺织行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3部分:非金属矿物制品行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4部分: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5部分: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6部分:医药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7部分: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8部分: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9部分:造纸和纸制品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10部分:农副食品加工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11部分:食品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12部分:酒、饮料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13部分:化学纤维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14部分: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15部分:通用设备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16部分:汽车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17部分:铁路、船舶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山东省水利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山东省汽车行业协会、山东水正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德州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昌邑市水利局、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汽福田诸城汽车厂、山东五征集团有限公司、青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泰安五岳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山东东岳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学群、陈华伟、宋朝亮、李晓、傅世东、刘金钊、张欣、仕玉治、谭秀卿、郭金娜、王开然、仇钰婷、吴振、赵奇、孙婷婷、佟德辉、王志华、高新路、姜文娟、丁传杰、纪建奕、纪国清、李耐文、王亚飞、王振特、韩鹏、张养训、刘元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