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技术统计规定(试行)
2021-01-06

各设区市、赣江新区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自动站运行管理,建立预防人为干扰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的工作机制,我厅制定了《江西省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技术统计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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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江西省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技术统计规定(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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