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 第11 部分:食品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2020-12-28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DB37/T 1639《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的第11部分。DB37/T 1639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等57类重点工业产品;
——第2部分:纺织行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3部分:非金属矿物制品行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4部分: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5部分: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6部分:医药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7部分: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8部分: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9部分:造纸和纸制品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10部分:农副食品加工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11部分:食品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12部分:酒、饮料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13部分:化学纤维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14部分: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15部分:通用设备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16部分:汽车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第17部分:铁路、船舶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重点工业产品。
本文件部分代替DB37/T 1639.1-2015《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取水定额》中的食品制造业重点工业
产品取水定额。与DB37/T 1639.1-2015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修订了糕点、挂面、酸奶等13 种原有产品的用水定额(见表1,2015 年版的表1);
b) 增加了冷饮、雪糕、冰淇淋、食品酶4 种产品的用水定额(见表1);
c) 增加了糕点、挂面、酸奶等13 种产品用水定额“通用值”和“先进值”(见表1);
d) 增加了用水定额“通用值”和“先进值”使用备注说明(见表1)。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山东省水利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潍坊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德州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山东水正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昌邑市水利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开然、李福林、宋朝亮、仕玉治、陈华伟、刘金钊、张欣、仇钰婷、李冰、孙玉冰、王亚飞、王晓东、吴振、傅世东、张可嘉、高思远、陈艳梅、王振特、刘君梅、赵俊辉、赵奇、孙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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