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执法应用办法(试行)
2020-11-24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
《江苏省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执法应用办法(试行)》已经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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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省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执法应用办法(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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