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辐射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0-11-30

各州、市生态环境局,省辐射环境监督站、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省生态环境信息中心,各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

  2020年3月,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云南省第一批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名录,共有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27家。为进一步落实全国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精神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环境辐射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公告》(见附件1)的有关要求,加强我省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的辐射环境管理,确保辐射环境安全,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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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云环发〔2020〕22号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辐射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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